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正文
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 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安全工作措施

1. 2025.3.21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复试工作的组织安排方案。

2. 遵守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选拔,坚持资源“向优质生源倾斜”、“向高培养能力导师倾斜”的指导方针,全面考核,择优选拔,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3. 制定《太原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复试工作办法》,确保复试工作严谨规范,有章可循,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 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全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管理、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加强复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5. 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做好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严格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工作。

6. 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组建6个面试小组,每组6-7名面试官。

7. 2025.3.27下午召开复试工作面试政策和业务培训会,参会人员:全体复试工作组成员。加强对导师个人行为的约束,避免随意主观判断,严肃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同时,根据学校面试部署,落实学院的具体工作。

8. 2025.3.28日上午召开面试工作预备会,参会人员:复试工作组主要成员、各面试小组组长和秘书。进一步部署面试工作,保证面试工作顺利完成。

9. 复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的命题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复试工作组负责人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复试命题的保密管理。

10.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二、复试对象

一志愿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的全部考生。

三、复试工作组

面试小组:共分6组,每个面试小组由5个面试专家(含组长1名)、秘书1人、思政考核老师1人,其中专业学位面试小组包括行业专家1名。

四、复试方案

1.资格审查

时间:2025.3.27

地点:学院大数据楼806

内容:

(1)所有考生携带完成盖章的《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政品德考核表》(附件1)。应届考生需在读学校的院(系)盖党委(党支部)公章;往届考生在工作单位盖党委(党支部)公章,无工作的考生可在档案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村委会)盖党委(党支部)公章。

(2)往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可延长至2025年6月),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可延长至2025年6月)。

(4)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水平能力进行考查。

复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复试总分按100分计):

(1)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及身体健康状况考察

该考核内容不计入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考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2) 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核(50%)

该考核环节由考生在题库中随机抽选题目2道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表现给出得分。

(3)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30%)

重点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情况。

(4) 外语能力测试(20%)

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表达能力。

3.录音录像

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确保考生对面试过程有争议时有据可查。

4.复试当天张贴学生分组名单,做到公平公正,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而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平稳、安全、顺利完成。


五、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早8:30-17:00

2.复试地点:

学院计算机北楼: 1、2、3、4组

学院实验室楼:5、6组

面试成绩录入:学院安排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面试成绩录入,从【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中直接打印,报送研究生院。


六、研究生招生复试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发现问题,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即时上报,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快、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最小范围。

2、统一指挥、系统联动

发生突发事件后,在院级组织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开展工作,掌握情况,控制局面。

3、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遵循逐级上报,逐级落实的原则,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一量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 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突发事件控制在发生地,就地解决,避免扩张;如已扩展,尽可能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和失控。

5、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从法规、制度、思想、组织、设备设施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预防措施建设,有效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对于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处置时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并要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6、保守秘密、遵守纪律

强调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在处置各种突发事件期间,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期间发生的舆情突发事件,主要指在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学校自命题组织管理、网络远程笔试、网络远程面试等环节出现的紧急情况,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全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职责:

(1)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协调各部门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突发事件的进一步发展。负责人:戴震

(2)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和迅速报告,提出解决方案。负责人:王彬

(3)负责和校宣传部、信息中心联络,解决突发事件的信息管理、舆情监控及网络安全。负责人:韩福英

(四)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程序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并按照上级组织的部署逐级落实。

1.发生突发事件时,相关人员立即控制现场,保护证据,并第一时间报告领导组。

2.领导组确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五)舆情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1.密切注意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领导组报告,并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

2.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六)应急处置的信息管理

1.信息发布

在舆情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严格信息发布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杜绝信息违规发布和错误发布。有关通知和新闻稿应当严格报批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2.信息监控

发生突发事件后,发现炒作突发事件,煽动不明真相群众闹事等倾向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干预,消除影响。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动态,发现有泄露国家秘密嫌疑的,要重点监控,必要时会同公安部门采取措施给予屏蔽、删除,并追查来源。

(七)应急处置的责任

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擅离岗位的,发生突发事件后隐瞒不报或者报告不实的,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不及时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应当根据情节和后果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大数据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