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整体部署,为提高我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选拔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生源质量,特制定2023攻读招收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方案。
一、工作要求
1.考核工作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加强考核制度建设,使考核工作严谨规范有章可循。学院的考核标准和复试方案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专家参与考核工作,组织对其进行业务培训,统一考核打分标准,掌握人才选拔方法和技巧,既要避免干预导师对考生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判断,又要加强对导师个人行为的约束,避免随意主观判断。严肃招生纪律,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抵制和防止复试工作中舞弊行为的发生,最大程度减少学术不端。
4.加强对专业能力考核命题和打分的保密管理。学院要高度重视试题的命题保密工作,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的命题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规定》。学院考核工作组负责人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5.严格监管考核过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6.强化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对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复试考核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7.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考风考纪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过信档案》。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箱;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考生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学科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和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招生人数的确定:
(1) 学院应在同一学科内对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按培养能力进行排序(须有足够的科研经费),培养能力高的导师优先招生,培养能力低的导师可暂停招生或隔年招生。主持国家面上基金及以上的导师在研期间每年按照1-2个计划分配。2022 年 12 月新任博导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2) 我校在职博导年龄超过 56 岁、或延聘、返聘的博导,须有 50 岁以下的在岗博导合作指导。
(3)目前在校博士生已超过8 名的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 1名博士研究生。
(4) 每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名。
1.在同一学科内遵循以上录取原则,根据研究生院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志愿统筹安排导师的招生人数,录取总数各学科的招生计划。同时,每个学科的定向招生计划不超过1。在确定录取名单时,须标明“定向(在职)”、“非定向(全脱产)录取类别原则上不能更改,以报名时考生填报为准。学院应考虑本校在岗教师优先录取为定向(在职)博士生。
三、招生录取环节
1.硕博连读考生考核程序
1) 已参加 2022年12 月面试的硕博连读(含研一、研二、研三)考生不参加复试(含已确定录取和录取结果为“待定”的)。
2) 2023年2月报名且完成缴费的硕博连读考生,由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工作。按照《关于在校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工作通知》(研[2022]59 号)文件执行,原则上与2022年12月面试评价标准保持一致。
2.申请考核考生考核程序
(1)审核对象
通过研究生院初审的所有考生。
(2)材料审核(要求2023.3.28完成)
考生材料审核组对照《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认真审核考生资格,填写资格复审表(附表4)。
(3)导师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要求2023.3.29完成))
① 导师依据附表1“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对报考自己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分。原则上,科研能力成绩占比不低于50%,学科背景成绩占比不低于25%。
② 导师根据评分标准(附表1),基于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如实打分,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填写附表2。若考生有未提交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材料,导师可联系考生予以补充材料。导师在附表2签字后交学院留存备查。
附表1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标准
项目名称 |
满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科研能力成绩 |
50 |
(1)一区TOPSCI论文:50分/篇, (2)一区SCI论文:45分/篇 (3)二区SCI论文:35分/篇 (4)三区SCI论文:25分/篇 (5)四区SCI论文、EI正刊期刊论文、授权发明专利:15分/篇 (6)核心期刊:10分/篇 |
(1)科研能力成绩累加直至满分50分为止。 (2)SCI分区以中科院升级版分区为准。 (3)共同一作按排名第一占70%,排名第二占30%计算分数。 (4)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考生第二按100%打分。 (5)科研论文发表时间应为2020年以后(含);专利授权时间应为2018年以后(含)。 |
英语水平成绩 |
15 |
英语6级≥425分、英语4级≥480分、雅思(IELTS)≥6.0或托福(TOEFL)≥90分 |
满足其它外语水平条件不得分 |
学科背景 |
25 |
主要考察考生本科、硕士学习阶段的专业、工作背景与报考研究方向的相关性,毕业院校、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 |
|
其他成绩 |
10 |
硕士成绩、主持项目、获奖情况等 |
|
附表2综合能力评价评分汇总表
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学院专业: 导师签字: |
序号 |
考生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科研能力 |
英语水平 |
学科背景 |
其他成绩 |
总成绩 |
导师组内排名 (排名/总人数) |
|
|
|
|
|
|
|
|
|
|
|
五、综合考核
(1)复试时间:2023年4月1日;
(2)地点:学院南楼517、518
(3)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主要是对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查。考核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30分钟,综合考核总分按100分计。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如下:
①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过程性考核;了解掌握身体健康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 综合素质考核(70%)
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知识结构、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考核方式:
考生以PPT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1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英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以及攻读博士的科研计划汇报。
专家提问10分钟。
③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理解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考核方式:考官现场提问,考生现场应答(5分钟)。
④ 专业能力考核(20%)
以笔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学院根据报考情况准备专业课试题,专业试题数量不少于拟参加考核的考生人数的2/3。专家提问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抽取相关专业2-3道试题,学生选择2道题进行笔答,试题类型一般为简答题。
⑤ 专业能力考核命题方式
电子科学与技术:命题数3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命题数30
⑥ 秘书负责考核记录,填写附表3.
六、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核成绩(考核成绩=1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7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2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素质与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导师名下报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明显低于学院平均成绩者经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是否录取,并形成书面结果报研生院,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确定录取资格。
2.公示
研究生院根据学院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2023年3月21日
附表3:
太原理工大学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复试考核表
考生姓名 |
|
考生编号 |
|
报考博导姓名 |
|
复试专业代码 |
|
复试专业名称 |
|
考生联系方式 |
|
导师对考生综合能力评价 |
评价打分 |
组内排名 (排序/总人数) |
导师签字: |
|
|
复试考核中提出的问题(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综合知识、基本科研素质):
专家一 |
专家二 |
专家三 |
专家四 |
专家五 |
分数 |
签名 |
分数 |
签名 |
分数 |
签名 |
分数 |
签名 |
分数 |
签名 |
|
|
|
|
|
|
|
|
|
|
考核项目 |
平均分数 |
考核专家组秘书 |
考核专家组小组长 |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 |
|
签字:
年 月 日 |
签字:
年 月 日 |
外语听说能力10% |
|
综合素质60% |
|
专业能力30% |
|
总成绩(百分制) |
|
|
学科录取意见 |
录取专业代码 |
|
录取专业名称 |
|
录取博导姓名 |
|
合作博导姓名 |
|
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